种植小麦3.5万亩以上。种植户种植1亩以上,补贴260元/亩;新型经营主体集中连片种植300亩以上,补贴260元/亩,最高补贴不超过26万元。

(2)小杂粮种植。种植小杂粮0.5万亩。种植户在2026年新建高标准农田上种植1亩以上,补贴200元/亩;新型经营主体在2026年新建高标准农田上集中连片种植200亩以上,补贴200元/亩,最高补贴不超过6万元。

【产业政策】隆德县2026八面来财花养殖方法年农业产业奖补政策

(3)油料种植。种植油料1.5万亩以上。种植户种植1亩以上,补贴200元/亩;新型经营主体集中连片种植200亩以上,补贴200元/亩,最高补贴不超过10万元。

(4)马铃薯种植。种植马铃薯4万亩以上。种植户和新型经营主体有条件建设原种基地的,免费发放原原种4000粒/亩;建设一级种薯基地的,免费发放原种150公斤/亩。种植户种植马铃薯1亩以上,补贴200元/亩(已发放种子的不再补贴);新型经营主体集中连片种植马铃薯300亩以上,补贴200元/亩(已发放种子的不再补贴),最高补贴不超过20万元。

【产业政策】隆德县2026八面来财花养殖方法年农业产业奖补政策

(5)旱作节水农业。发展旱作节水农业35万亩。种植户和新型经营主体使用高强度全膜,补贴65元/卷;使用高强度半膜,补贴50元/卷。地膜发放采取“交旧领新”方式,农户或经营主体向回收网点每缴售残膜15公斤(折后重量),给予1卷新膜指标。

(1)肉牛养殖户培育。新发展肉牛养殖户50户以上。对2025年未发展肉牛产业、2026年补栏基础母牛2头以上的养殖户,除享受相关政策外,每户奖励2000元。

(2)见犊补母。“见犊补母”3万头以上。对养殖户和新型经营主体于2025年下半年以来繁育的犊牛,补贴1000元/头。

(3)标准化肉牛场建设。新建或改扩建标准化肉牛场4个以上。每个标准化肉牛场存栏肉牛500头以上,新建或改扩建钢结构标准化圈舍,配套建设相关设施、购置相关设备,圈舍补贴280元/㎡、青贮池补贴60元/㎥,按照肉牛存栏量、圈舍、青贮池比例不高于1:15:7补贴,两项补贴最高不超过250万元。

(5)家庭牧场建设。新培育50头以上家庭牧场50家以上。养殖户按标准建设500㎡以上圈舍1栋、青贮池300㎥以上,养殖肉牛50头以上(其中基础母牛15头以上),配套建设相关设施、购置相关设备,补贴10万元/个。

(6)“30”模式建设。在沙塘、温堡、观庄等乡镇新培育30头以上养殖户10家以上。养殖户按标准建设300㎡以上圈舍1栋、青贮池200㎥以上,养殖肉牛30头以上(其中基础母牛10头以上),补贴5万元/个。

(7)“10”模式建设。在好水、温堡、奠安等乡镇新培育10头以上养殖户10家以上。养殖户按标准建设100㎡以上圈舍1栋、青贮池60㎥以上,养殖肉牛10头以上(其中基础母牛5头以上),补贴2万元/个。

(8)高端肉牛扩量。采购进口澳洲和牛冻精2000支,在凤岭、神林、观庄等乡镇补栏优质黑安格斯基础母牛1000头,每头补贴1500元,农户和经营主体补栏不少于10头,最高不超过50头,与企业签订“隆德和牛”繁育协议书,辖区畜牧兽医工作站用进口澳洲和牛冻精实施冷配改良,企业登记备案,每繁育1头和犊牛,补贴2000元,断奶健康犊牛,企业高于市场价1元/公斤收购,进行集中育肥,年底“隆德和牛”饲养量达3000头以上。开展纯种和牛胚胎繁育,企业组建专家技术服务团队,确保体内外胚胎生产实验室常年运行,并对农户受体牛开展纯种和牛胚胎移植,且繁育纯种和牛犊牛100头以上,给予企业一次性奖补40万元;养殖户和新型经营主体通过胚胎移植繁育和牛犊牛(养殖满3个月),给予补贴3000元/头;移植三次后仍未受孕的,给予受体牛饲(草)料补贴1000元/头。

沿渝河、甘渭河流域建设种植基地7个、育苗基地5个。种植大田药材3万亩、林药间作(含野生资源修复)2万亩,中药材种植总面积稳定在32万亩。大田种植对县域常规栽培的黄芪、黄芩等6个道地药材品种和盘贝母、桃儿七等6个野生驯化品种进行补贴,其他品种不予补贴。

(1)中药材种植户培育。新发展中药材种植户100户。对2025年未发展中药材产业的种植户,在2026年新种植黄芪、黄芩、党参、款冬花4个品种中药材2亩以上,除享受相关政策外,每户奖励1000元。

(2)中药材育苗。种植户覆膜压砂育苗黄芪1亩以上,补贴1000元/亩;新型经营主体集中连片覆膜压砂育苗黄芪30亩以上,补贴1000元/亩。种植户大田育苗黄芪、黄芩、党参3个品种1亩以上,补贴800元/亩;新型经营主体集中连片大田育苗黄芪、黄芩、党参3个品种30亩以上,补贴800元/亩。新型经营主体利用“50”穴盘扦插育苗艾草并开展加工提取,补贴0.05元/株。种植户最高补贴10万元、新型经营主体最高补贴50万元(艾草穴盘扦插育苗最高补贴10万元)。

(3)中药材大田种植。种植户移栽黄芪、黄芩、党参、艾草、款冬花5个品种1亩以上,补贴600元/亩;新型经营主体移栽黄芪、黄芩、党参、款冬花、艾草5个品种100亩以上,补贴600元/亩。种植户直播柴胡1亩以上,补贴300元/亩;新型经营主体直播柴胡100亩以上,补贴300元/亩(上年柴胡本年验收,本年柴胡下年验收)。种植户最高补贴10万元、新型经营主体最高补贴50万元。上年已补贴过的留床品种当年不予补贴。

(4)野生驯化。盘贝母、桃儿七、天南星、手掌参、黄精、重楼6个六盘山濒危药材品种驯化试验种植,补贴3000元/亩。种植户最高补贴2万元、新型经营主体最高补贴5万元。

片区化发展冷凉蔬菜6.5万亩。提升辣椒、甘蓝、菜薹三大单品种植规模,扶持新型经营主体建设蔬菜种植基地15个。

(1)蔬菜种植户培育。新发展蔬菜种植户100户。对2025年未发展冷凉蔬菜产业、2026年新种植冷凉蔬菜1亩以上的种植户,除享受相关政策外,每户奖励2000元。

(2)蔬菜育苗。采用集约化穴盘育苗技术繁育辣椒等优质种苗8000万株。种植户和具备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资质的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当地栽植的高产优质种苗20万株以上,辣椒补贴0.03元/株,其他补贴0.02元/株,种植户最高补贴2万元、新型经营主体最高补贴30万元。

(3)露地蔬菜种植。种植露地蔬菜0.8万亩。种植户种植1亩以上,补贴500元/亩;新型经营主体集中连片种植200亩以上,补贴500元/亩(补贴头茬),最高补贴不超过50万元/家。

(4)设施蔬菜种植。种植设施蔬菜1.7万亩。种植户种植1亩以上,补贴800元/亩(补贴头茬,其中辣椒补贴1000元/亩);新型经营主体种植100亩以上,补贴800元/亩(补贴头茬,不含西瓜,其中辣椒补贴1000元/亩),最高补贴不超过80万元/家。

(5)“两优”基地建设。建设优新品种和优新技术示范展示基地2个。对栽培优质果菜、特色叶菜、结球菜、根菜等优新品种50个以上,应用病虫害绿色防控、“三零”技术、水肥一体化等优新技术6项以上,建设面积50亩以上,补贴30万元/个。

(1)菌菇种植户培育。新发展食用菌种植户100户。对2025年未发展食用菌产业、2026年新栽培食用菌1万棒以上的种植户,除享受相关政策外,每户奖励2000元。

(2)食用菌栽培。按照标准化栽培方式,种植户栽培1万棒以上、新型经营主体栽培10万棒以上(菌棒净重2公斤以上),香菇补贴1元/棒、平菇补贴0.5元/棒。新型经营主体补贴最高不超过200万元。拱棚栽培的菌棒必须在8月底前完成。

(3)食用菌标准化种植基地建设。新建或改造提升食用菌标准化种植基地4个。每个标准化种植基地新建标准化菌菇棚60亩以上或改造提升(拱棚改造)200亩以上(以棚内净面积计算),新建分拣车间500㎡以上,总栽培菌棒50万棒以上,补贴设施设备的20%,最高不超过100万元/个。

(4)菌棒加工厂建设。新建菌棒加工厂3个。每个加工厂年生产菌棒300万棒以上,配套50亩以上养菌车间(棚)、堆料场等设施设备,正常开展菌棒生产,补贴设施设备的20%,最高不超过100万元/个。

(5)尾棒处理厂建设。新建食用菌废旧菌棒加工厂1个。厂区占地10亩以上,配套相关设施设备,年加工处理干废旧菌棒2000吨以上,补贴设施设备的20%,最高补贴不超过100万元。

大力发展林下种养殖、林产品采集加工利用等生态经济,拓展林下观光体验游和生态休闲度假游,发展林药、林草种植和林禽、林蜂养殖示范基地。

(1)林药间作。①林药基地建设。对移栽黄芪、党参2个品种50亩以上的,补贴800元/亩(林下经济发展专项补助资金100元/亩,常态化帮扶资金700元/亩);对种植柴胡、秦艽、艾草、金银花、重楼、黄精6个品种50亩以上的,补贴400元/亩(林下经济发展专项补助资金100元/亩,常态化帮扶资金300元/亩),最高补贴50万元/家。②巩固提升。对巩固提升2025年中药材种植基地的,按照300亩以上、500亩以上、1000亩以上,分别补贴3万元/个、5万元/个、8万元/个。③野生资源修复。以撒播、点播、移栽等方式对黄芪、党参、柴胡、秦艽、艾草、金银花、重楼、黄精8个品种进行野生资源修复1万亩,补贴450元/亩(林下经济发展专项补助资金100元/亩,常态化帮扶资金350元/亩)。

(2)林草种植。种植以紫花苜蓿、红豆草等为主的多年生优质林下牧草1万亩以上。对集中连片种植50亩以上,一次性补贴100元/亩,最高补贴10万元/家。

(3)林菌栽培。利用林地发展赤松茸、木耳、鸡腿菇、茶树菇等食用菌。对集中连片种植食用菌50亩以上,一次性补贴100元/亩,最高补贴10万元/家。

(4)林禽养殖。利用林地发展林禽养殖15万只以上。对年出栏500只以上,一次性补贴3元/只,最高补贴30万元/家。

(5)林蜂养殖。利用林地发展林蜂0.9万箱以上。对规模30箱以上,蜂箱为标准箱,每箱足蜂≥4框,一次性补贴100元/箱,最高补贴10万元/家。

(1)微菜园。种植户利用房前屋后院内闲置空间等资源,种植蔬菜,打造集观赏、采摘为一体的“微菜园”13000个以上。种植面积20㎡及以上的,补贴200元/户。

(2)微菌园。种植户利用房前屋后院内闲置空间等资源发展黑木耳菌菇产业,打造“微菌园”200个以上。种植户栽培黑木耳300棒以上,出菇率90%以上,补贴500元/户。

(3)微养园。监测户利用房前屋后院内闲置空间等资源发展特色养殖产业,打造“微养园”300个以上。监测户新增蜜蜂养殖10箱以上,补贴200元/箱,每户不超过3000元;新购进羊5只以上,补贴300元/只,每户不超过3000元;养殖鸡20只以上,补贴5元/只,每户不超过500元。

(1)生态黑猪繁育场建设。新建存栏300头以上母猪繁育场2个,带动村集体和养殖户参与育肥猪养殖,配套相关基础设施,每个繁育场补贴基础设施总额的20%,最高不超过200万元/个。

(2)生猪老旧圈舍改造提升。维修改造老旧圈舍20家以上。对改造圈舍面积500㎡以上、存栏200头以上、预制板覆顶三级沉淀池30㎥、配套相关设施设备,补贴5万元/家。

(3)生猪补栏。养殖户、新型经营主体从县外具有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场区购进基础母猪,补贴500元/头,补贴最高不超过1万元。养殖户从本地企业购进生态黑猪仔猪,与企业签订合同(饲养半年以上,育肥体重80公斤以上,企业按高于市场价2元/公斤回收),补贴400元/头,最高不超过2万元/户。

(4)生态黑猪精深加工厂建设。建设生态黑猪精深加工厂1个。配套相关设备、年加工猪肉50吨以上,每个加工厂补贴配套设备总额的20%,最高不超过60万元。

(5)蛋鸡场改造升级。改造升级存栏10万只蛋鸡场1个。配套相关设施设备,每个蛋鸡场补贴配套设施设备总额的20%,最高不超过120万元。

(6)生猪屠宰厂改造。支持经营主体改造提升原有生猪定点屠宰厂1个。配套屠宰、检疫、非洲猪瘟检测、农产品定性检测设备等设施设备,年屠宰生猪6000头以上,补贴配套设施设备总额的20%,最高不超过150万元。

加大农产品产地加工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农产品精深加工,延长产业链条,实现农产品多层次、多环节转换增值,提高农业综合效益。

(1)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对2025—2026年新认定的国家级、自治区级、市级龙头企业,分别补贴10万元/个、8万元/个、5万元/个。

(2)牛肉分割加工中心。新建高端牛肉精深分割及牛肉副产品加工中心1个,配套相关设施设备,分割加工牛肉能力100吨以上,补贴配套设施设备的20%,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3)屠宰加工。肉牛屠宰加工。县内农户或新型经营主体在本地屠宰企业屠宰肉牛,给予屠宰企业补贴200元/头,农户或新型经营主体补贴300元/头,共补贴5000头。生猪屠宰加工。县内农户或新型经营主体在本地屠宰企业屠宰生猪,给予屠宰企业补贴30元/头,共补贴20000头。

(4)农特产品加工作坊建设。新建农特产品加工作坊(含文创产品)100个。每个加工作坊取得相关证件并符合安全和环保要求,年营销额5万元以上,补贴1万元/个。

(5)中药材加工。推进种质资源库建设,打造中药材产地初加工集聚地,生产加工中药材2.3万吨以上。①加工原材料。新型经营主体加工中药材原料且切片外销县外的,按照加工销售量50吨、100吨、150吨及以上,分别补贴3万元、6万元、10万元,最高补贴10万元/家。②药食同源产品加工。新型经营主体通过中药材有效成分提取或深加工并新开发系列饮品、食品、药食同源类产品,且单品年销售额50万元以上的经营主体,按单个产品补贴3万元/家,单家经营主体年度补贴总额不超过15万元。③趁鲜加工。新型经营主体进入县、市、区级趁鲜加工名录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补贴2万元/家、3万元/家、5万元/家。

(6)林下产品采集加工。对新认定的自治区四星级绿色林产(食)品加工经营主体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规模化经营,加工林下食品类产值50万元以上的经营主体,按产值的5%补贴;年加工其他林下原材料产品500吨以上,补贴100元/吨;以上共计最高补贴100万元/家。

加强产销对接,建成中药材“产地仓”,多措并举拓宽销售渠道,实现农产品“种得好、养得好、卖得好”。

(1)蔬菜订单销售。蔬菜订单种植0.8万亩以上,销售25万吨以上。新型经营主体同农户签订订单种植合同,按照相关要求年订单种植200亩以上,补贴300元/亩。新型经营主体帮助农户销售蔬菜500吨以上,补贴5万元;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吨,增加补贴50元/吨。订单种植和销售带动补贴不重复享受。

(2)牛肉外销。屠宰销售肉牛1.5万头以上。对经营主体收购县内饲养的肉牛(农户饲养肉牛占比不低于40%),经县内定点屠宰后,累计向县外销售牛肉20吨以上,符合相关要求的,按照牛肉销量补贴5元/公斤,最高补贴不超过100万元/家。

(3)“宁夏六盘山(隆德)牛肉”品牌体验店建设。建设“特色牛肉餐饮体验+品牌牛肉销售”品牌体验店3个,每个营销店面积200㎡以上,配套相关设施设备,年销售牛肉达到50吨以上,补贴40万元/个。

(4)“隆德生态黑猪”品牌体验店建设。建设“隆德生态黑猪”品牌体验店2个,每个营销店面积80㎡以上,配套相关设施设备,年销售猪肉20吨以上,补贴25万元/个。

(5)外销窗口建设。新建“隆德有礼”农副产品直营店5家,对按照统一设计门店标准建设,经营面积60㎡以上,总投资50万元以上,销售隆德县农副产品、文创产品金额80万元以上(文创产品销售额占比不超过20%),补贴20万元/家。支持在区内外餐饮店改造设立“隆德有礼”农副产品销售专区或专柜5家,对专区(专柜)面积15㎡以上、改造投资3万元以上、销售隆德县农副产品30万元以上,补贴6万元/家。

(6)冷链物流体系建设。以蔬菜(菌菇)、畜禽肉品、马铃薯产业为重点,支持县内经营主体新建机械冷藏保鲜库5座,购置冷藏保鲜运输车5辆。对经营主体建设机械冷藏库,配套必要的设施设备,补贴总投资的30%(100吨冷库补贴不超过15万元/座,200吨冷库补贴不超过20万元/座,500吨冷库补贴不超过35万元/座)。对经营主体购置20吨以下冷藏保鲜运输车,按购置价格30%补贴,每家经营主体限补1辆。

(7)中药材仓储销售。推进中药材“产地仓”建设,完善中药材流通体系,销售原料、切片、饮片、康养产品等4.9万吨以上。①中药材仓储。新型经营主体新建中药材加工车间、仓储库或晾晒场,按照当年实际总投资额的10%给予补贴,最高补贴50万元/家(同类项目不予重复补贴);购置中药材加工设备,按照采购总价的20%(中药饮片色选机、艾草精油提取加工设备及康养酵素生产流水线系列全套设备按照采购总价的30%)给予补贴,最高补贴20万/家;租赁县内闲置标准化厂房(含六盘山工业园区)从事中药材仓储6个月以上,按照租赁面积补贴20元/㎡,最高补贴20万元/家。②中药材销售。新型经营主体在县内从事中药材原料及产品销售,年交易额100万元以上(对已享受加工且外销切片补贴的经营主体不再予以补贴),补贴交易额的10%,最高补贴20万元/家。③信息化建设。年内建成线上交易、简易溯源、信息发布平台,实现交易数字化、溯源全覆盖、信息实时更新,且开展中药材交易市场(六盘山黄芪城)信息化运营的经营主体,按信息化软硬件及平台建设实际投资额的10%补贴,最高补贴30万元。④市场交易。新型经营主体新进驻中药材交易市场(六盘山黄芪城)划定的公共摊位,并从事中药材经营活动并稳定运行8个月以上,一次性补贴5000元/户;上年进驻中药材交易市场(六盘山黄芪城)门店和公共摊位并稳定运行10个月以上的,分别给予补贴2万元/家、5000元/户。2025年已进驻市场交易的经营主体,如无故放弃市场经营,则不享受2026年所有补贴。

种养殖(含中药材)生产经营主体首次获得绿色食品、有机产品(OGA)、名特优新农产品、特质农产品认证的,分别补贴3万元/个、5万元/个、3万元/个、2万元/个;获得良好农业规范(GAP)、全程质量控制技术体系(CAQS-GAP)、“三无一全”认证的,分别给予补贴5万元/个、3万元/个、5万元/个;再次获得绿色食品、有机产品(OGA)、名特优新农产品、特质农产品认证的,分别补贴2万元/个、3万元/个、2万元/个、1万元/个。获得中药材全程质量控制技术体系、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基地认定的,分别补贴30万元/家、20万元/家、10万元/家;获得“隆德花菇”“隆德雪花牛肉”“隆德暖锅”“六盘山山桃”“六盘山山杏”“六盘山柴胡”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分别补贴15万元/个。对已获得“六盘山黄芪”“六盘山秦艽”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并转化为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且开展相关品牌推介、展销及运营的,一次性奖励50万元/个(林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制定并获得宁夏农业团体标准,参与制定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国家标准的单位,分别补贴2万元/个、3万元/个、5万元/个、10万元/个。

对经营主体参加县内、市内、区内、区外各类农副产品、餐饮推介(不包含隆德暖锅)、农文旅推介及借助节会、赛事等活动开展的推介促销活动,分别补贴0.12万元/家、0.25万元/家、0.5万元/家、1.2万元/家(农业农村局兑付农副产品及中药材企业补贴,文广局兑付文创企业补贴,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兑付餐饮企业补贴)。对经营主体、网红利用抖音、快手、视频号等线上电商平台,开展本地农副产品带货销售,年内线万元以上,补贴销售额的15%,最高补贴10万元/家。对农副产品加工企业(专指食醋、杂粮面、胡麻油加工类农副产品),年内累计向县外销售农副产品金额100万元以上,补贴销售额的15%,最高补贴20万元/家。鼓励文旅企业设立研发各类文创产品,年内线万元以上,补贴销售额的15%,最高补贴不超过10万元。对农产品品牌设计制作、宣传推广和各类农副产品、农文旅推介促销赛事活动现场布置,根据活动实际需要,给予相应资金支持。安排5万元开展电商培训,每年不少于2期,每期不少于20人。

①宣传推介。设立“隆德有礼”品牌宣传推介、展示展销奖补资金200万元(闽宁资金),用于参加区内外“隆德有礼”特色农产品(文创类)展示展销、宣传推介活动,累计全年完成区内外各类展销、宣传推介活动20场次以上。奖补资金主要用于场地搭建、租赁、制作宣传手册、宣传片以及产品运输、参展人员食宿等各项费用支出。支持参展企业在展销、宣传推介会上开展隆德有礼“零利润”促销活动,对参展期间的产品销售按照销售总额的15%给予补贴。②线上特产馆建设。通过招商引进第三方在线上建立隆德特产馆,投入250万元用于后台运营维护、促消费补贴、宣传推介。

对2025年以来新入驻中医药康养特色街区经营康养业态的业主(首次注册)补贴1万元;所有享受政策补贴的商铺必须处于营业状态,经营期内每月营业时间超过20天,按经营月数计算补助资金。经营满1年以上,年销售本地康养产品总额超过50万元的经营主体,补贴2万元;年销售本地康养产品总额超过100万元的经营主体,补贴5万元(已享受一次性奖励补贴的康养主体,不再重复享受奖励补贴);对进驻中医药康养特色街区公共摊位并稳定开展4个月以上中药材康养系列产品夜市经营的,补贴3000元/户。对2026年以来新入驻特色药膳街区经营特色药膳餐饮康养产品(含菜品、饮品、康养工艺品)的业主(首次注册)补贴1万元;对已入驻特色药膳街区的餐饮户,年内按照其特色药膳餐饮康养产品(含菜品、饮品、康养工艺品)销售额给予补贴,年销售额达到50万元的经营主体,补贴2万元,年销售额达到100万元的经营主体,补贴5万元。

利用林地新发展森林生态旅游、森林康养等绿色林下产业,对面积在100亩以上、投资额度在500万元以上的经营主体,按投资额度的5%给予一次性补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新评定的国家森林康养(养生)基地,一次性补贴10万元至20万元;对新认定的自治区森林村庄、森林人家经营管理主体,一次性分别奖励10万元、3万元。

全年回收残膜4600吨,销售颗粒1400吨。农户向回收网点缴售的残膜补贴1.1元/公斤(网点直接付给农户);回收网点补助300元/吨(以回收网点向残膜加工企业缴售的数量为准);颗粒销售补贴200元/吨。

公开遴选确定有资质的经营主体,建成面积不少于100㎡的农药包装、兽用医疗废弃物收集中心1个(含称重设备配置、管理制度建设等),补贴8万元;回收处置农药包装、兽用医疗废弃物6吨以上,补贴3万元/吨,无害化处置补贴1万元/吨;回收网点回收农药经销店、种养殖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主体的农药包装、兽用医疗废弃物,分别按回收重量分级补助,其中回收30—60公斤(不含60公斤)的,补贴500元/个;回收60—100公斤(不含100公斤)的,补贴1000元/个;回收100公斤及以上的,补贴1500元/个。

新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收集点3个,南、中、北三片区各1个,配套相关设施设备,年收集处理病死畜禽达20吨以上,补贴30万元/个。

采购布鲁氏菌病疫苗及防疫物资;持续推进布鲁氏菌病等人畜共患病消毒、净化、扑灭及无害化处理等防控工作,给予200万元补贴资金。

采取“村集体+农户”服务模式,每个乡镇选取1个行政村,由村集体牵头对本乡镇辖区内无人耕种闲置土地、流转费低于50元/亩的土地、单双老户、孤寡老人、残疾人、无劳动力户和其他特殊家庭土地进行产业全托管统一耕种、收割,全托管生产面积达到200亩以上、农户亩均收入300元以上,补贴5万元/个。

在检疫性杂草“欧洲千里光”发生区域,通过人工铲除、农药喷洒等措施,确保“欧洲千里光”不再开花产籽,降低或灭除土壤中种子密度,3—5年内彻底清除。对达到防治标准的面积,补贴50元/亩·茬。

新建5个标准化乡镇农产品监管检测机构,补贴5万元/个;续建3个乡镇农产品监管检测机构,补贴3万元/个;配套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收购单位农产品达标合格证专用打印设备50台,补贴500元/台。乡镇定性检测农产品2600批次以上,补贴45元/批次(含试剂、采样费);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收购单位定性检测农产品14000批次以上、开具合格证42000张以上,补贴20元/批次(含试剂、承诺达标合格证)。

支持引进外省中药材专家服务团队,在隆德县建立专家服务基地并开展相关服务活动,给予30万元项目经费支持。

鼓励经营主体在北京、西安、银川及县内新建隆德暖锅店、连锁店或加盟店15家,按照统一标识(隆德暖锅logo)、严格执行隆德暖锅团体标准的给予补贴。

(1)新开暖锅店。县内企业(含个体户):对聘用隆德籍员工2人以上、采购当地农特产品原料10万元以上,一次性补助2万元;对聘用隆德籍员工5人以上、采购当地农特产品原料25万元以上,一次性补助5万元;对聘用隆德籍员工10人以上、采购当地农特产品原料50万元以上,一次性补助10万元。县外企业(含个体户):对采购农特产品原料10万元以上,一次性补助2万元;采购农特产品原料25万元以上,一次性补助5万元;采购农特产品原料50万元以上,一次性补助10万元。

(2)宣传推介隆德暖锅。对参与宣传推介“隆德暖锅”活动的实体店给予补贴,其中标准暖锅(直径32厘米)的,县内给予150元/锅补贴,最高不超过0.3万元/家,市内0.25万元/家,区内0.5万元/家,区外每次补贴1.2万元/家;1米-3米大暖锅,县内给予0.5万元/锅/家补贴;3米以上大暖锅,县内给予1万元/锅补贴,到区外参展的大暖锅一次性给予5万元补贴。

选取具有一定规模的隆德暖锅店推广隆德本地生态黑猪产品,按照采购金额及销售额给予补贴。对当年采购隆德当地生态黑猪产品10万元以上,且年销售隆德生态黑猪特色菜品20万元以上的经营主体,一次性补助2万元;对采购隆德当地生态黑猪产品25万元以上,且年销售隆德生态黑猪特色菜品50万元以上的经营主体,一次性补助5万元;对采购隆德当地生态黑猪产品50万元以上,且年销售隆德生态黑猪特色菜品100万元以上的经营主体,一次性补助10万元…

为进一步推动全县产业发展向农户倾斜,提升农户收入水平,针对残疾人家庭(一、二级伤残)、新认定的低彩礼、零彩礼户,监测户及地质灾害搬迁点农户制定特惠政策进行引导性补贴扶持。

残疾人家庭(一、二级伤残)、低彩礼、零彩礼、监测户及地质灾害搬迁点农户在发展种植产业、养殖产业及庭院经济等方面,补贴标准在原有到户补贴基础上上浮50%(地质灾害搬迁点农户之前享受过各类产业补贴的可以继续享受2026年产业补贴)。

对在秋季采挖销售野生黄芪、党参、柴胡、秦艽等中药材,以及采摘销售山桃、山杏的全县监测户,按每户实际销售总额的20%给予补贴,每户年度补贴最高不超过1500元。返回搜狐,查看更多?